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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征集2023年第三批澄迈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1

各有关企业:

根据《澄迈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澄工信科规〔2023〕1号)要求,为充实我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鼓励入库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研究,现征集2023年第三批澄迈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入库的条件

(一)企业申请入库时须在澄迈县注册且从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七)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征信通报失信行为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二、企业申请入库的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于10月27日前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申报材料(https://hqzc.wssp.hainan.gov.cn/);

(二)县工信科局自行评估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培育库标准对申报入库企业进行评估,拟定入库企业名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入库通知。

三、入库企业享受的帮扶

县工信科局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培育计划,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台账,定期上门走访、重点帮助辅导,并进行日常跟踪分析,引导企业对标查找差距,尽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四、其他要求

入库企业要认真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积极配合县工信科局开展培育工作,主动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获取和维护知识产权,强化高新技术产品导向,加快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争取尽快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附件1:澄迈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澄工信科规〔2023〕1号)

附件2:澄迈县申请纳入2023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申请表

附件3:入库申请书

 

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10日

 

(联系人:赵泽悦,联系电话:1317898586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