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澄迈县落实“双统筹”确保2023年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澄府办函〔2023〕2号)要求,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推动实现一季度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实现“开门红”“开门稳”,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2023年度澄迈县统计在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正常联网直报统计数据;
(三)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二、奖励标准
支持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对规上工业企业2023年一季度产值较去年同期增长10%及以上,根据一季度产值规模分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产值规模达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奖励5万元;
(二)产值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奖励10万元;
(三)产值规模1亿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奖励15万元;
(四)产值规模2亿元(含)以上、4亿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
(五)产值规模4亿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hqzc.wssp.hainan.gov.cn/),按要求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五)企业报送2023年3月份工业总产值统计表,该表格从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平台下载(不得更改内容或数据)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在“海易兑”系统中按要求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二)部门审核。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单位;
(三)结果公示。审核结果在澄迈县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五、其他要求
(一)奖励资金的申报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操作,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公示、拨付;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5月5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8日
(联系人:陈惠,联系电话:1807890121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