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澄迈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澄工信科规〔2022〕1 号)要求,请在库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澄迈县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专项资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库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详见附件1)。
二、申请资金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标准,按照《海南省以超常规手段打赢科技创新翻身仗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琼科函〔2021〕203号)和《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1〕9号)规定执行。对2021年至2023年纳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库的企业,按研发经费增量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获得专项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申请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3月至5月的纳税证明材料;
(五)企业申请资金前两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六)承诺书(详见附件3);
(七)企业获得资金奖励的收据(需盖公章,详见附件4)。
申请单位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按要求填写上传申报材料(网址https://hqzc.wssp.hainan.gov.cn/)。
五、工作要求
(一)为做好专项资金的统一审核,统一拨付,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按要求准备好有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线上提交有关资料。
(二)申请企业应将本公司研发项目台账、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研发投入明细账(辅助账)、相关研发设备采购资料(合同、发票、转账记录)、材料采购资料(包括合同、发票、出入库记录等)等研发投入相关资料整理备查。
(三)请有关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9日
(联系人:赵泽悦,联系电话:13178985862)
(此件主动公开)